第969章 奸奇夺舍李聃跳入永恒之井(3K) (第1/2页)
“其实我很讨厌变化的发生,更讨厌所谓顺其自然的变化,那不就是一种不变?”
上清面色狠厉,从腰间解下来四把剑。
“大不了最后重立地火水风,管他什么房间里的大象不大象的,劈了就是!”
李聃神色无奈,盘坐在地哀叹一声:
“唉,不过是个痴儿。道友想做什么就做吧,如果道,或者你口中的原初浑沌真的那般重要,那么,无论你最终做出什么选择,道依然会流动到祂应该在的位置,不为人力所改变。”
李聃闭上了眼,任凭上清灵宝天尊踏步走来,斩了二人的头颅交换,自此,无论这是不是自己分裂出来的人格,主宰这具身体的,总归是另一个意识了。
相貌和李聃一般无二,只是神态明显更为凶狠嚣张的老头控制着身体从地上爬起来。
这一幕情景让色孽很是失望,老年人不是没有美,有位美式英雄就很喜欢老的。
但李聃绝对不是这一挂,这老头清静无为,修行没有任何波折,完全就是无色无味的水,哪有什么美感呢?
四把剑齐齐飞起,插在上清背后。
老道士神貌仙风道骨,可眼中却是无尽的构陷恶意。
“八把剑才够,四把作甚?留着我们一人一把自刎归天么?”
身后走来夫子,已经分不清楚这是自己的分身还是恐虐的权柄在自己领域之中重合的地方造就的意志。
祂本来就不用分得太清。
“你出来是要求援,还是和我争斗?我们四个,我和莱蔻瑞都已经有所增进,只有你和沙利士连自己的恶魔原体都守不住。”
上清拔出四剑左侧的诛仙剑,神色戾气充斥。
夫子得意洋洋,解下长袍显露出来久经磨练的完美战斗躯体,双拳交迭过去,主动夹住了上清的剑,把那假货玩意立刻掰断,耻笑道:
“还重立地火水风?你的脑袋真是长太多,都不知道哪个才是最好用的。”
“我们都只不过是这片银河投影的亚空间之中蛆虫,连抵达星系团之外,甚至是其他相邻的星系都做不到。大家自己知道各自底细就行了,没必要真觉得自己无敌于世间。”
上清也不恼怒,毕竟夫子还是自己占得比重大,从某种意义而言,这是祂和自己交流。
真正的恐虐是不会说这些话的。
“那就在银河之内掀起地狱风暴吧。”
上清收拾起来剑身,重新凝聚,阴森森笑道,一股脑跳进了永恒之井中。
反正这是李聃的躯体,也看看永恒之井究竟能不能将永生者彻底消磨。
要是可以,自己的本体就会瞬间扛着永恒之井倾斜而下,将黄金王座冲刷覆盖。
但此举更多的目的,则是以自己亲自视角探知永恒之井之中到底有什么!
祂不能再容忍卡洛斯的胡言乱语,信息的时效性一旦无法满足,带来的判断就全部都是一堆错误逻辑的引导。
祂必须明确、清楚地知道,永恒之井作为自己诞生以来就存在的伴生“先天灵宝”,要为自己带来什么知识。
李聃的躯体坠入永恒之井的瞬间,不过是骤然降低的温度,缩短的视野还有充斥呼吸系统的急促冰冷。
都是普通凡人入水的状态。
普通到溺水吞噬生命的感觉逐渐蔓延的时候,上清依然没有感受到任何永恒之井带来的力量。
无论是会让自己感到无比烦躁无趣、消灭了一切未知变化的全知,还是某种能够主动窥视总结任何变化的可能性催生的条件,一概没有。
就是单纯将自己附体的李聃的身体淹死,再无他用。
“咕~救我~拉我上来~”
上清忽然发现自己不会游泳,或者说,是老子的身体不会游泳,无法调用这一部分能力。
以前都是骑在牛身上,不管是飞行还是游泳,只要牛会就行了。
夫子眨巴眨巴眼睛,在永恒之井上方探出头来,穿好自己的衣袍,笑道:
“死吧、死吧,死了就能解脱,褪去肉体凡胎,故事里不是都这么说的。”
夫子言罢,大笑着扬长而去,只剩下井水之中不断传来咕咚咕咚的气泡声,最终越来越衰弱,直至消失不见。
公元前599年,夸特。
小安正眼巴巴地趴在扎文的肩膀上,小脚丫时不时踢动下面悬挂着的食梦者,嘴角流出口水来。
因为被安置在老五身边的青牛实在是,看起来太美味了。
那完美的肌肉线条,简直是为了让厨师使用刀具解下肉块和骨骼而生。
这是最完美的、命中注定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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